物权法之争思考 公众有分歧学者才有争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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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4:22 北京晨报 | |||||||||
全国人大上周四对《物权法》给出最新的表态: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但原本在今年人大会议中审议的计划被推迟。 这是一个审慎的决定,不过,对于学术界来说,不免生出失望之意。一周前,社科院研究员张曙光还在经济学界的一次讨论会上说,此法要加快推出。有人抱怨说,如果北大教授巩献田没有发出那封公开信,指责《物权法》只保护少数人的财产权,如果没有争论……
且不说巩教授是否有能力阻止人大的决定,即使避免了争论又有多大可能保证出台? 过去20多年,中国迅速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拥有最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在诸多制度尚未健全的时候,利益群体增长速度的不同加剧了矛盾。这一切,经济学家形容为利益的分野、收入的差距,社会学家称之为精英和大众的疏离,而争论,正是找到这些矛盾原因和解决办法的钥匙。 公众有分歧,学者才有争论,这种争鸣的空气最近越来越浓。在法学界,是关于《物权法》的立法之争;在经济学界,则是反思改革,教育、医疗、国企改革等领域无所不争、无所不辩。没有哪一样是无风起浪。 争论是疏解矛盾的渠道,也是辩证认识真理的路径。比如在讲求发展效率的同时,也要想一想贫富分化,至于这种反面因素是否已影响到政策的调整,学者的责任是争鸣,决策者的责任是权衡。 所以,不用为争论而忧心忡忡,既然是渐进的转型,观点磨合和做法放缓也是一种智慧。现在看来,给《物权法》更多的讨论时间不是什么坏事情,也许还会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就像经济学界的争论到了后来反而出现了更多的理性声音一样。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