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最高额度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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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6:24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婷通讯员阚晓轶】以后市民要申请个人经营贷款,不仅有质押或抵押担保方式可供选择,最高的贷款额还可达到200万元。 记者从工行天津市分行了解到,所谓“个人经营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投资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或抵押担保。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本外币存单或国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票面价值的90%;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个人住房或个人商用房。以个人住房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60%。以个人商用房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50%。 个人经营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按央行规定的相同期限的贷款利率执行,利率上浮幅度为10%至20%。工行优质客户则可享受优惠利率或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为:一年(含)5.58%、一年至三年(含)5.76%。最高贷款额可达200万元。一年(含)的贷款可按月付息,按季或到期一次还本;一年至三年(含)的贷款按月还本付息。 市民申请时,要向银行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职业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原件;贷款用途证明原件,如购货合同等;用于放款、还款、资金周转的工行个人结算账户(理财金账户卡)等。采取质押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凭证,以第三人权利质押的还需提供质押人身份证明、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等;采取抵押担保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房产所有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房产所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