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非法交易可获刑
《融资导刊》记者 李慧慧 通讯员 张敏聪 李延振报道:2月28日,广东证监局辖区(除深圳)74家上市公司(2家新迁址)和12家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约180人群聚东方宾馆,听取了广东证监局高层领导关于今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重点及要求的讲话。记者了解到,广东证监局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局长和四位副局长都全部到会。
广东省证监局副局长冯玉华介绍,从辖区的情况看,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与资本市场和地方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广东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辖区上市公司总体经营业绩自2004年以来持续滑坡,多项业绩指标低于全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从2005年第一季度季报披露的情况看,辖区72家上市公司共计实现净利润25.76亿元,同比减少了112.2%,其中有11家出现亏损,亏损面达15%;平均每股收益只有0.103元,远低于全国0.294元的平均水平。辖区上市公司中虽然涌现出了一批龙头支柱企业,但这一群体数量减少,上市公司总体规模较小,竞争优势不突出,“二八”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明显改观。辖区少数公司动作仍不够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风险隐患较突出。“重包装、轻改制、重融资、轻回报、重脱困、轻发展”,广东省政府在转发国发34号文时作了精要的总结。
广东省证监局局长刘兴强在会上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刑法》,新《刑法》草案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公司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就追究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高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广东省证监局副冯玉华在会上介绍,2005年广东证监局在“清欠解保”工作上取得了可喜成果。截至2005年末,辖区31家年初披露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余额为7.9亿元,比年初的23.7亿元减少了15.8亿元。
到今年1月底,广东有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已减至16家,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9.3亿元,其中资金占用额超过1亿元的公司有5家。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