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让农民富裕才保证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0: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7日电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今日上午在全国政协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这样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林毅夫在会上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过去“三农”政策的延续,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已经达到了需要解决城乡收入、生活各方面差距的新发展阶段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一直非常重视。改革前强调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改革后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强调重视生产,同时也强调增加农民的收入。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以及2003、2004年的“一号文件”,反映的都是这个精神。 “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既包含了过去“三农”政策所强调的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的内容,也就是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同时也包含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 林毅夫说,我们已经达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即要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这样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只有这样,才会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