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中国物权法制定顺利 侵权行为法正在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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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9: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七日电 (记者 巫峰)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接受采访时透露,中国物权法的制定正在顺利地进行当中,与此同时,侵权行为法也正在制定当中。 “两会”召开前夕,有中国学者担心物权法背离了宪法的原则,鼓吹私有化,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王利明对此表示“绝对不可能”。
王利明坦言,民法典编撰最大的困难在于物权法的制定,而物权法是民法典的最核心部分。他称,《物权法》的制定,不会也不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他表示,“物权法保护的是合法的财产,非法取得的财产任何时候都不受到保护。物权法不可能把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合法化。” 王利明说,侵吞国有财产的行为,刑法中有专门的规定予以制止。物权法不但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相反它还有一些条款专门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作出了规定,如禁止低价转让国有资产。 他表示,物权法对于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平等的,将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 王利明透露,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制定完之后,中国民法典制定的下一步工作将修改总则,并根据民法典的体系进行充实和完善。 王表示,中国要在二0一0年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关键是要制定民法典,他同时对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持乐观态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