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小额账户6月21日开收,个人小额账户9月21日起每年收12元
本报讯(记者 庄士冠)交行北京分行昨日正式宣布开始对小额账户征收管理费。其中,单位小额账户6月21日起开始征收,而个人小额账户9月21日起收费。
个人小额账户包括小额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和小额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户)。
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的账户,按季收取3元管理费,每年收费12元。其中,代发工资、代缴公用事业费、代理基金股票业务等签有各类代理业务协议、合同等的账户可免收管理费,另外,对于现役军人等特殊客户能提供本人相关证件的,可有一个小额个人账户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的优惠(凭本人证件开户和每年一次确认)。
而单位账户的收费对象为每月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万元(不含)的小额单位账户,每季收费15元。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委托已发放户、预算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验资户、保证金存款户等银行账户暂不收费。
交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提醒,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建议广大客户对多余的小额个人账户进行归并和清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9月20日(含)前主动到我行网点进行账户归并或对小额个人账户进行销户的客户,如需要办理单折、印密等挂失手续的,免收存单折和密码挂失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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