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首次把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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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8: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记者赵建华巫峰)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今天在此间表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把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种,这在历次规划中尚属首次。这种区分可以更好地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的定位,有利于分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 他认为,这种区分有利于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需要履行的职责,有利于规划的可操作性,也有利于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体系。
马凯介绍说,预期性指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能够发挥得更好。约束性指标,就是在预期性指标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政府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指标。 马凯称,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比如说降低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和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等,都属于硬指标,必须进行考核。这样做可以避免盲目地追求GDP,简单地追求增长速度。 据悉,在“十一五”规划中,有两个最主要的、最有代表性的指标,即经济增长速度和能源消耗、减排指标。在规划实施的中期,中国将对整个规划的实施进行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改正规划实施中的一些缺点和问题,以保证规划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