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望2007年统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6:16 扬子晚报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昨日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过程中,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至少5年的过渡期。

  贾康在题为《中国财税政策:形势与动向》的报告中披露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间表”。

  他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已接近尾声,继续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理由并不充分,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不统一,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因此,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两税合并在局部环节上还存在阻碍,主要是一些部门从政绩的角度考虑得比较多。下一阶段如能促成有关部门取得共识,争取明年“两会”上通过两税合并的立法程序,则最快可望在2007年正式实施。

  对于此前发生的“50多家外企联名上书事件”,贾康回应说,外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当然希望享受税收优惠的过渡期越长越好。比照我国过去的做法,只要税制调整涉及到外资企业,都会安排5年的过渡期。所以,将来两税并轨过程中也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一个过渡期,至少5年的过渡期是有保证的,不排除会延得更长,比如6年、8年,在此期间涉及税率上升的,对外资企业不会是一步到位。贾康指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具体决策过程应该进一步提高透明度,让公众参与讨论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怎么样来合理掌握”。

  贾康还指出,目前

房地产税费制度也是内外不统一,外资只需交纳
房地产税
,而内资企业还要交纳土地税等税费,这一块也必须加紧规范、并轨。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