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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齐治安全生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

  记者范思立北京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表示,我国安全生产在法制建设、责任追究上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治乱须用“重典”,必须严刑厉法,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不要只等出了事故追查责任。

  李毅中强调,今后将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三管齐下,严格责任制,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在执法方式上,要搞联合执法。我国的行政资源配置决定了一个部门独立做一件事情是干不成的,一定要依靠地方政府,依靠各个部门、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合力。要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对事故背后腐败的五种表现形式要一查到底。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纳入重要议程,列为事故必须调查的内容。配合有关方面对近两年的特别重大事故结案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移交司法机关的事故责任者是否得到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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