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龙华一公司丢失税控设备被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3:02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前不久,龙华街道某公司发生一宗盗窃案,一台价值7000多元的电脑(防伪税控机)被盗,事件报告税务机关后,“得到”2000元的罚单。

  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上半年从深圳市内搬来龙华,由于老板不重视防盗工作,不料遇上盗贼,损失近1万元。

  据悉,一般纳税人在购买防伪税控设备之前,均已签订《深圳市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使用责任书》,然而,就是有一些企业不够重视,防范意识不强,结果造成税控设备屡屡丢失。据龙华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反映,2005年以来,该分局辖区的一般纳税人由于保管不善而导致丢失防伪税控设备(包括主机、金税卡、IC卡等)的就有11户,平均每月都有一户发生,罚款总额2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此,税务机关提醒一般纳税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税控设备,否则,赔了“夫人”还要折“兵”。(黄洁湖黄羽宝徐景文)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