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付个税别好心办错事
税务机关提醒转换计算公式避免少缴个人所得税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通讯员胡海英)针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个税扣缴问题,税务部门昨日提醒部分扣缴个税单位,改变年终奖含税计算方式,避免少缴个人所得税。
从今年1月1日起,新的个税申报制度启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需要提供所有收入信息。而部分单位在负税年终奖发放中未注意换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可能因此少缴税款。税务人员发现,目前一些企业在发放年终奖金时,由公司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税款。但企业仍然采用含税年终奖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从而导致少扣缴个人所得税。为避免涉税风险,税务机关提醒,扣缴义务人应按照下述方法计算不含税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规定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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