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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发现液体洗涤剂一成多不合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 19: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三月五日电 (记者 刘长忠)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午公布的一项最新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总体较好,仅一成多不合格。

  液体洗涤剂主要由表面活性剂、柔顺剂、增稠剂、防腐剂等配制而成,主要品种有:洗衣液、丝毛净、羊绒净、衣领净等,用于各类不同质地的衣物洗涤。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液体洗涤剂(衣料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陕西等十个省、市三十二家企业生产的四十四种产品,合格三十九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八十八点六。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而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仍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质量问题:首先,去污力达不到标准要求;

  其次,pH值超过标准限定的范围。pH值反映了产品的酸碱度,对衣物洗涤而言,碱性越高,污渍越容易去除,但是过高的碱性又容易损害织物和人体皮肤,因此洗涤剂的碱性需要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第三,泡沫不符合标准要求。液体洗涤剂中的表面活性剂在水的冲击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泡沫,但过多的泡沫会造成清洗困难,不利于节约用水。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促进液体洗涤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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