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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官是主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1: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反商业贿赂”成为上周的热门关键词。短短几天之内,包括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内的国家高层相继讲话动员,一场反商业贿赂的台风即将席卷全国。

  讲起商业贿赂,谴责“官商勾结”,人们往往“官商”并论。但事实上,矛盾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别。在官僚体制下,历朝历代的官商勾结,其主导方无一不是掌握行政权力资源的官员,由于行政权力的垄断,官员们几乎掌握企业生杀予夺的大权。在他们面前
,民营企业家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最高刑为死刑,而行贿罪的最高刑仅为无期徒刑。

  放眼当今社会,凡是商业贿赂横行、民怨四起的地方,必然是垄断严重、市场准入障碍大的领域。中央此番发起的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着重点也正是对准那些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垄断领域,如医药、电信、金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虽然打着市场化、产业化的旗帜,但其“市场”已被行政垄断所扭曲,当市场本身不健全,市场准入还有条件时,商业贿赂活动往往作为一个竞争成本,把不公平的铁门打开。

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商业贿赂形式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和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被调查的一半以上的公司表示,为开拓市场,曾有过商业贿赂行为,“给回扣”已成为许多公司竞争的法宝。

  是垄断的土壤培育了商业贿赂,也只有开放市场、清除人为的准入障碍才能根治商业贿赂。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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