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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培育普通住宅市场 满足普通百姓需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9:32 经济参考报

  普通住宅是为普通居民提供的,符合国家人口、土地资源等基本国情,适应一国某个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标准住房,它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时期城市居民实际达到或能够达到的居住水平。

  据2005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此标准值得商榷。

  1、 关于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界定。

   《意见》在具体执行中,大部分城市都没有按120平方米标准执行,大都上浮20%,即144m2。这与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少的国情是不相符的。发达国家长期实践,筛选出适度、合理户型,2002年,日本、瑞典和德国这三个国家新建住宅平均建筑面积分别是85m2、90m2、99m2;在日本144m2住宅已作为豪宅界限了。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我国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今后应不再设上浮界限,普通商品住房在120m2以下,主户型单套建筑面积应以85m2至100m2为主。

  2、 关于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界定。

  房价收入比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住房的消费水平最终受制于收入水平。因此,应以普通居民家庭收入来界定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而不能以难测算的各级土地上实际住房交易价格为准。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指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根据这个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目前普通商品住房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约高出1/3左右,按照目前人均住房面积,一家三口一套住房建筑面积约70至90平方米,加之房改房可变现的综合因素来考虑,使房价收入比相应提高到6至8倍。

  近两年,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都超过6倍,其中北京、上海、杭州、南京、大连、和西安等城市的比率都超过10倍,房价显然偏高,其重要原因是高中低档住宅供给结构比例失调。仅据温州2004年住宅市场供给结构的调查,2004年非普通住宅供给约占70%,普通住宅供给仅占30%,供应结构的错位,造成住房价格的攀升,导致生活满意度下降,其波及到的不仅是低收入群体,而且是广大中等收入人群。据资料显示,我国上海、北京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体的债务比率已超越美国2003年的水平。

  我国中等收入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占到城市居民家庭户数的60%,因此,应该培育服务于这个群体的住宅市场。为此,要降低住房价格,就要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比重,推出房屋售价适中,价格性能比合理的普通商品住房。

  房地产市场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垄断竞争的市场。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在现行市场环境条件下,如果政府运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行业实行价格管制,那么房地产业将由半行政垄断行业退化为行政垄断行业,那将是体制改革的倒退,而实行市场化限制则是一种较好选择。为此建议:

  一、 实行住房竞价和用地竞价招标的方法。

  即先由有关部门根据该地房价收入比、市场房价、基准地价等因素,确定其住房的预售价格,然后将预售价格减去诸项生产管理成本、利息、税费和一定幅度的利润后,倒测出具有一定幅度的土地交易价格,再按项目规划条件,实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招标出让。

  二、 对普通住宅的户型面积予以合理限制。

  为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在普通住宅中,要增加小户型、低价房供应;新加坡、德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现已达到2万多美元。他们仍然坚持供应较小的户型,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1000多美元,约为新加坡和德国的1/20,更应该坚持小户型低房价。一般控制在70至120m2之间,普通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标准,小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70m2,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m2。对于中小套型住房,在住房建设用地上要加大供应量,在税费收取上要加以优惠,在住房生产性和消费性贷款上要降低门槛,放宽限制,适当下调利率。

  三、 关于普通住宅销售对象。

  因普通商品住房是政府定价限价,故对购买条件、销售限制应作严格规定。由于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没有很好建立起来,收入体制较乱,部分人隐形收入包括工资外收入、单位外收入和非法收入较多,这些“灰色收入”没有也不可能有确切的资料。因此,当前可结合我国现时情况,参照是否参加过房改实物分配或货币化分配,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居住状况等方面,来加以区分。

  四、 着力培养普通住宅的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二手房交易在税收上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标准,在相关交易税收上予以减半;培育普通住宅租赁市场,改变目前个人出租私房需缴纳租赁税5%,个人还得缴纳12%个税的作法,个人出租房屋税率从原有的约20%减少到5%。

  五、 建立全国统一的大中城市房产权属档案与信用档案体系。

  央行建立全国个人征信体系联网已全面启动,以此为基础,与房管、税务等部门联网,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电子化的个人信用数据网络,建立个人房产权属与信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以便对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实施,提供基础数据保证,防止投资投机者套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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