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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电子产品设“绿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8:2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继欧盟等地区相继为进口电子产品设置污染指标后,信息产业部3日发布一项针对电子类产品污染的管理办法,为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此类产品设置绿色环保标准。

  这份名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文件将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文件规定:“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电子信息产品。”办法规定,在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要标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及其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并标注环保使用期限。在销售环节,应拒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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