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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院对“中航油事件”作出判决三名非执行董事被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0:38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从中航油集团公司了解到,新加坡地区法庭3月2日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三名非执行董事做出罚款决定。

  3月2日,新加坡公司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3名非执行董事,因在救助新加坡公司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向新交所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分别处以罚款处理。

  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说,三名非执行董事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为了救助新加坡公司在无意中犯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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