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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9:40 新京报

  由财政部、央行、中国人寿等13个理事单位组成

  本报讯(记者张嵩浩)日前,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在京成立,保监会表示,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保障基金运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指出,保险保障基金是我国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一道重要防线,它从制度和物质上保证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

  据了解,本届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由13个理事单位组成,分别是: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保财险、太保财险、永诚财险、中国人寿再保险,以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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