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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案*ST长运拒调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9:16 新京报

  公司认为投资者亏损与公司无关

  本报讯(记者赵侠)昨日,*ST长运(600369)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宋一欣告诉记者,*ST长运公司方面拒绝庭下调解,目前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ST长运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拒绝调解的原因是,公司虚假陈述的更正日为2
001年8月15日,证监会的处罚内容共有7项,但这些内容已经在公司2001年年报中做了调整,投资者是在这一时间后买入股票的,因此投资者的亏损与公司无关。

  宋一欣律师表示,北京投资者江女士并未起诉*ST长运管理层,当时考虑到送达比较麻烦,一定程度上会拖延时间,所以起诉书并未涉及*ST长运管理层。而江西投资者邹女士刚开始是自己起诉的,后来感到力不从心,才让律师代理的。当时觉得没必要再修改邹女士的起诉书,因此两位原告的起诉对象有所不同。该案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江西投资者邹女士去年11月就立案了,因此该案在今年上半年之内应该会有一个结果。

  宋一欣律师认为,投资者的起诉数额是经过认真计算的,*ST长运应该全额赔偿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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