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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三包”规定将修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2:3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我国将开始对电子产品的“三包”规定进行修改,并将制定统一标准指导电子企业的售后服务行为。

  记者从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获悉,2005年,我国针对家用电器质量问题的投诉上升了3.6%,主要集中在空调、手机、厨房电器、计算机、平板电视等5类消费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环节上。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司处长刘世如表示,目前企业在售后
服务上所采取的服务方法不一,服务水平也参差不齐,此次对电子产品的“三包”规定进行修改,并统一电子产品企业的售后服务标准就是为了提高企业在售后服务方面的水平。

  此外,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还开通了投诉电话、网站和短信平台,直接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瞿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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