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违法请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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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1:25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通讯员 孙志田) 为规范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从即日起,长春市工商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将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办房地产企业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分局向社会公布了对从事非法经营的房地产企业的监督举报电话:0431-8942014,消费者如发现房地产企业非法经营或遇到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房地产方面的问题,皆可举报。
该分局在清理长春市房地产市场时发现,目前,市区房地产企业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有:未经登记,无照非法经营;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擅自变更经营地点,营业执照上核定的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符;超越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房屋面积缩水,短尺少寸等。(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