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一直未出来的强制三者险终于有了点动静。3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但强制三者险的一些细节问题还备受争议。业内专家表示,强制三者险真正付诸实施还需再过“三道坎”。
如何让保险公司接受无责赔偿?
草案的第二十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条被业内称为“无过错赔偿”。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管贻升认为,强制三者险对“免责范围”的限定还需要明确。从受害者的角度考虑,强制三者险的免责范围应该取消。比如应该规定,驾驶员酒后驾驶、恶意违章导致受害人受伤后,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部分损失。
有不少保险公司认为,强制三者险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会加大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导致经营压力。对此,管贻升认为,保险公司可以不用考虑这种经营上的压力。因为,草案的第六条规定:保监会按照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如果出现了因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导致保险公司赔付增长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高保险费率来弥补上一年度强制保险业务的亏损。
保险责任和保费待明确
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是包括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还是应该只包括人身伤亡?这个问题也存在着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管贻升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应该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费两方面。“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较广,同时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方面,那么保险费率会比较高,而如果把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限定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用商业三者险来承保,则保险费率会较低。”
为了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去投保,强制三者险一方面要给投保人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又需要确保投保人都交得起保费。“在目前的情况下,”管贻升说,“可以考虑把人身伤亡的赔付限额定得高一些,把财产损失的赔付限额定得低一些。这样,既可以保证人人都交得起保费,又使受害人有了基本保障。”
保费究竟如何定价呢?管贻升认为,目前这个问题还很难解决,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个合理的论证。“但由于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实行全国统一的费率,还是实行有差别的费率,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保险金额定为多少?
目前,强制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还未最终确定,定在5万元、10万元还是100万元甚至更多,各方说法不一。
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淮利认为,强制三者险的赔付责任限额不会太高,大概在5万-6万元左右,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商业三者险来弥补。
管贻升则反对这种观点。他认为,强制三者险赔付金额的确定,应该以保证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不受限制得到补偿为原则。所以,应该大幅度提高赔付限额,比如100万元、200万元,甚至取消保险金额的限额。同时,也可以考虑把人身伤亡的赔付限额与财产损失的赔付限额分开设定,人身伤亡的赔付限额可以定得比较高,比如,香港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是1亿港币,这样可以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足够的人身伤害补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也不会影响其经营。因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都是小额的赔付。
业界声音
保险公司急盼强制三者险
大地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淮利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强制三者险的出台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法规虽然原则上通过,但离真正实施还有一段距离,因为目前保险公司非常关注的细节问题还没有解决。
目前商业三者险承担着强制三者险的赔付责任,使不少保险公司已经不堪重负。张淮利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法律环境对保险公司非常不利,一旦发生三者险赔付诉讼,保险公司必输无疑。
张淮利表示,目前最关注的是强制三者险的限额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定出统一的标准,各地方在执行不同的限额标准,例如上海是4万元。她预计强制三者险的赔付限额不会太高,大概会在5万-6万元。张淮利表示,在强制三者险赔付限额之外,还是需要商业三者险做补充的,将来保险公司会在商业三者险市场争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
商报记者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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