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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义明:一个咄咄逼人的股市角斗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4:47 南方周末

  

严义明:一个咄咄逼人的股市角斗士
在严义明身上,可以看到温和内向和咄咄逼人两种鲜明的特征姜晓明摄□本报记者雷剑峤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一个律师的力量有多大?

  42岁的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尝试着给出答案。从1998年开始,他发起了一系列维护中
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不寻常的举动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这个温和内向的律师在有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2月17日中午,严义明在办公室里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被告知,调查得出了结果,传真正在给他发过来。“我预料结果不会令我满意,”严义明放下话筒说。

  调查的对象是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600112)。上个月,严义明向中国证监会举报,长征电器在2003年度与2004年度存在虚构销售合同及虚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构成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随后受理了举报。

  秘书走进来,把传真递给严义明。他迅速地读了一遍。贵州监管局在传真上的答复是他举报的情况“未发现”与“不能认定”。“你看,我都已经料到了。”他说。

  严义明在上海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他很早就获得了地位与金钱。

  但与另一种收获比起来,这些显然都是次要的:他从1998年开始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行动也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事件。他因此被舆论视为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代言人。

  “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

  8年前,严义明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大部分文章的内容是告诉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非常混乱,充满了不公平,”他回忆起那时的中国证券市场时说,“大股东欠款、职业经理人侵犯股东的权利、发布虚假信息、价格操纵……现在还是这样。”

  上海下岗工人邵永德来问严义明,你说受骗的小股东能获得赔偿,到底是不是真的?邵永德当时是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光实业,现更名为ST博讯,股票代码:600083)的小股东。

  1998年11月,红光实业被中国证监会认定骗取了上市资格,它还向公众虚构了利润、隐瞒了亏损。邵永德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邵永德今年60岁,他当时对那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抱有信心。“我们是小人物。”他说。但是严义明给了他肯定的回答。“我记得他说,我们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会赢。”

  严义明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严义明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邵永德说,“没有他,我们只得偃旗息鼓。”

  通过这种努力,严义明希望能促使违法行为被追究。他认为,在一个有序社会里,被谋杀罪行所破坏的社会秩序可以通过追究这种行为得到恢复。“但在证券市场经常得不到追究,所以它是无序的。”

  在严义明的记忆中,他的童年就是在文革的无序之中度过的。

  长大以后,严义明觉得法律才是最有用的武器。1988年,他依靠两年的自学通过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毕业考试。成为律师几年后,他接受了司法部的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1998年回国后,他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

  然后,他最重要的一场“

拳击比赛”开始了。

  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

  他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决定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的。他的助手张战民律师说:“他在有意识地做一些事情。”

  “每一个案件我都会进行不同的尝试。”严义明说。他的尝试包括———

  尽管法院曾经多次对“红光案”裁定不予受理或者暂不受理,仍然反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起诉了所有的董事会成员。他认为,立法重要,法治观念同样重要,“要让人知道做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向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征集罢免独立董事的投票权,征集罢免顾雏军等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权与投票权。

  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长征电器存在违法行为。……

  反复起诉、征集投票权、运用行政诉讼法……严义明计划日后将这些尝试运用在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权利之外的领域。“如果是局限在证券市场,采取固定的做法就可以了。”他说,“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这些手段确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1月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基层法院不能再拒绝受理“红光案”与其他类似的案件;就在严义明征集科龙电器股东投票权后不久,顾雏军就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拘捕,他在科龙电器的董事长职务随即被罢免。

  另外一些案件也获得了很大的进展。“‘银广夏案’是真正推开维护投资者权利大门的案件,‘大庆联谊案’是第一个法院判决投资人胜诉的案件,判决全面支持原告的要求给予赔偿,并且已经执行完毕。”严义明说。“银广夏案”和“大庆联谊案”都是他代理的轰动一时的投资者维权案件。

  这些结果是严义明期待的,他的尝试获得了成功。

  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银广夏案”在2001年被法院受理,但直至现在仍然没有开庭审理。“迟迟不开庭损害了原告的权利,”严义明说,“很遗憾,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ST广夏(000557)提出的以股抵债方案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反对。严义明认为,按照这种方案,中小投资者只能得到10%至15%的补偿,同时必须放弃所有的债权。“没有人愿意让这个方案通过,”严义明说,“我相信法院不会丧失他们的良知和理性。”

  “当然,我不拒绝赚钱”

  对于不同的客户,严义明提供了两套收费标准———公司客户往往需要向他支付每小时250美元的报酬;但给中小投资者打官司时,他只收取低廉的费用。“当然,我不拒绝赚钱。”作为一位精明的律师,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客户提出运作公司上市的大致思路,紧接着提出回报的要求。

  2002年,“红光案”的11位原告共获得约22.5万元的赔偿,严义明没有收取报酬。他觉得原告是在和他一起在推动规范证券市场,他说自己把他们看作合作伙伴。

  邵永德说,“红光案”的原告们事先和严义明达成了口头协议,官司打赢了他们付律师费,反之则不付———他们的确也没钱可付。后来他们获得了赔偿,但发行承销商只愿意承担赔偿金额的10%而非20%,严义明就取消了自己的律师费。按照惯例,律师费恰好是标的的10%。“我很感激他。”邵永德说。

  有那么两种人不理解他的行为———有趣的是,其中一种人是他的对手,他们指责他借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另一种人则是他过去的同事。

  有一次,一个在监狱里度过15年的人依靠乞讨从湖南来到上海,他站在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台前,执著地要求见到严义明,帮助他澄清罪名。他的身边站着正在等待的其他客户,他们西装笔挺,他却浑身汗臭。“是有点格格不入,”严义明回忆说,“但是让我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做不到。”

  这种格格不入不只是体现在形象上。“我们为公司客户服务,他为小股东服务,两者在利益上有冲突。”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行政部的陈小姐说,“我们不能失去客户,也不能阻止他。”

  与律师事务所在定位上的冲突差一点成功地阻止了严义明。他答应他的合伙人以后尽量少做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事。“实际上,我在2002年后的确很少做这些事。”他回忆说。

  但是2004年10月,他终于决定离开他参与创建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去年5月,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开始营业。两个月后,他向科龙电器发起挑战。

  “我愿意把人往好处想”

  与咄咄逼人的公众形象形成反差的是,严义明其实是一个温和、内向、不张扬的人。他说话的语速不快,两片薄嘴唇发出的声音很轻细,也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滔滔不绝。

  2002年,美国《商业周刊》把他评为25位“亚洲之星”之一,他把那期杂志上关于自己的那篇文章裱了起来。但它没有被挂在办公室最显眼的地方,而是放在靠近墙壁的一张桌子上,前面堆着水杯和纸巾盒。

  关于社会舆论对他“自我炒作”的质疑,严义明表示不在意:“没关系,人总要被人说。被人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但另一方面,他觉得要非常谨慎地对待这种质疑。他不太愿意谈论自己在日本留学的教育背景,因为他考虑到有人会带着民族主义情绪看待他的工作。“我必须尽力避免这种看法。”

  严义明也曾经是一个证券市场的投资者。1996年前后,他用过几十万元购买股票。后来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信息让他遭受了亏损,但他一直没有对那家公司提出诉讼,他说,我不想被人以为我是为自己的利益在做这样的事。

  现在,他只拥有数量很少的股票,其中包括几家公司的100股股票,以便于他以小股东的身份进行他的事业。

  严义明现在把工作的一半时间用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拓、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他不认为每个律师都要像他那样给中小投资者打官司,但是他相信每个学法律的人都有建设法治社会的理想。虽然大多数人的理想会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而一点点淡化,但总有一部分隐藏在心里。“即使有的人做不好的事,他也会在内心感到厌恶。”他说,“我认为人性本善,我愿意把人往好处想。”

  因此,一份带来坏消息的传真很难给他带来沮丧感。“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我严义明和社会整体赢。”

  (短信编号P1151341)

  ■背景链接 

  1998年,严义明代理股东状告红光实业董事会一案,在证券市场引发大讨论,但法院“不予受理”,认为应由中国证监会处理。这是全国首例股东状告董事的案件。

  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他又一次起诉了红光实业,但“第二次努力也没能成功”。2002年,红光案11位原告终于获得22.5万元的赔偿。

  2000年9月,银广夏造假被公之于众后,严义明在媒体刊登《银广夏股东征集公告》,代表近1000名股东,起诉银广夏及为该公司出具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民事赔偿。

  2004年8月,严义明作为代理律师之一的大庆联谊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人胜诉,判决全面支持原告的要求并给予赔偿。

  2005年7月,严义明发布了一份《致科龙电器全体股东书》,宣布将以持有100股科龙电器的小股东身份公开征集股东投票,计划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项提案,第一个是罢免三位独立董事,第二个是罢免顾雏军在内的三位董事,第三个是自荐担任新独立董事。

  2005年12月,严义明以长征电器小股东的身份,在媒体发表致公司的公开信,要求公司立即将有关其可能存在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利润的传闻向上证所报告并进行澄清。之后,他又发出第二封公开信,要求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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