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3万,同时收益房贷利息活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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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4: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建行推出“增值账户”,存款、贷款、理财三合一 本报讯(记者 杨炜峰) 嫌利息支出太多,手头一有余钱,赶快提前还贷——自从去年央行再次提高房贷利率后,提前还贷似乎成了一种时尚。然而,银行现在却想引导另外一种“时尚”。昨天,厦门建行宣布,在全市首家推出一项“乐得家存贷通”增值账户,让市民把提前还贷的钱“按兵不动”,而房贷利息却能因此减少。
据了解,只要是在建行办理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就可以申请将贷款代扣账户设为“增值账户”,借款人可以将自己的活期或其他账户的钱存入“增值账户”。银行会根据“增值账户”每天营业末的存款、贷款余额,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计算规则,算出一个“增值收益”,在下月月初把一个月累计的“增值收益”存入“增值账户”。这样,市民所付的房贷利息就降下来了。 不过,要增值也有门槛,建行“增值账户”的最低存款金额设定为3万元。建行一位负责人举了个例子,假定某日市民的“增值账户”中有15万元,符合规定的门槛,按照建行的计算规则,其中有5.55万元可视作提前还款,其当天产生的利息7.65元就是“增值收益”,一个月累计下来的“增值收益”,就可以抵扣房贷利息。而与此同时,这15万元还照样可以收取活期存款利息。 “这并不是要求市民每天都要有15万元在账户里。”建行副行长刘丽华说,“增值账户”里的钱可以随时提取,只是账户里的钱多,产生的增值收益就多,可以用来抵扣房贷利息的钱就多。但比起直接提前还贷,这笔钱显然就用活了:还了贷款钱就没了,而钱存到“增值账户”,不仅有和提前还贷相同的“效果”,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投资理财渠道,钱还照样可以使用。 当然,银行不是活雷锋,既给活期利息,还给“增值收益”。建行人士说,“增值账户”其实也是存款、贷款、理财三合一的业务,银行运用的是类似于保险精算的方法,通过将“增值账户”的钱进行相应的资金运作,得到一个合适的“增值收益”,大家皆大欢喜,客户减少了利息支出,银行也不会所有问题“自己扛”。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