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八成外挂车回厦门落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为我市增收规费470多万元

  本报讯(赵馨 林志洁 严嘉慧) 在福建路上跑,到其他省份交养路费的厦门外挂车逍遥不起来了。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厦门公路稽征处200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经过一年的严打,我市80%左右的外挂大货车已回厦门落籍。去年全市三项公路规费总收超过4.8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去年我们打击外挂车力度很大。”厦门公路稽征处王文焕处长介绍说,全年通过整治外挂车,共增收公路规费473.53万元,其中补吨位差338.2万元,责令追回辖区缴费车辆累计928辆,吨位数6866吨,金额118.5万元。近600部3966吨位已回厦门落籍,据了解,已超过厦门外挂大货车总数的80%左右,有力地遏制厦门辖区车辆外挂势头。

  稽征处稽查科负责人介绍说,厦门车辆经常外挂的省市有内蒙古、贵州、江西、安徽和河南,因为这些地方的公路规费便宜得“离谱”。比如有一个蒙M的牌,30吨的外挂车只按10吨计收取1吨70元的

养路费,而厦门的养路费1吨约220元,一下就差了近6000元。正是这几千元的成本差,让不少大货车铤而走险长期在外“流连”。

  “不过,去年以来这些大货车的冒险成本明显提高了。”该负责人称,稽查人员已经摸出了一些门道。现在只要见到挂蒙M、贵H等重点车牌的货车一律拦下来检查,严打期甚至见到外省车牌的货车都会检查,外挂车被查到的几率相当大。

  “按照新的相关规定,外挂车一旦被查到将以2005年1月1日起被追溯处罚。”他举例说,比如2005年5月查到一辆在外省以8吨缴费的12吨外挂车。它补交的规费和滞纳金就要从2005年1月1日起一直算到5月,外加罚金,这个车主至少损失6700元,而如果其原来按规定在厦门缴费,全部只需2240元。

  “厦门打击外挂车成功的秘诀就是从源头上堵起,决不手软。”据王处长介绍,厦门在全省率先明确规定,各稽征所办理3部以上车辆转籍需由稽征处审批,有效地制止了车辆假转籍现象。同时,联合相关车辆管理部门重点处理了几个影响面广的大车户。

  “有一次,被处理的外挂车主纠集了十几个人,把我们一个分所的女所长围堵在办公室里。我们及时联系公安、交警等妥善处理,这个势头压下去后,也杜绝了车户之间的观望情绪。”王处长说。

  据悉,今年公路规费总收入的目标是5亿元,力争5.3亿元。(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