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房价成本是否已成过去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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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0: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广州市民购房将有“参考价” 本报记者丁灿 在公开房价成本的争论再次掀起时,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证实,广州市基准房价系统有望于今年6月建成,届时,市民通过该系统即可查询到楼盘所在片区的基准房价,为交
基准房价与成本价 据报道,为了进一步稳定房价,广州今后将加强市场信息公开,包括规划、土地出让、商品房供应信息等。有望于今年6月份建成的广州市基准房价系统就是其中的重头戏之一。广州市基准房价信息系统将涵盖除增城、从化、花都外所有区域,按照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四种类型划分,并有一手价、二手价的区分。虽然基准房价的制定过程非常复杂,但基本思路是根据地段和价格细分到片区(房价相近的不同地块),过程中会以基准地价作为参照。不同类型的物业在以板块为基本细化单位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房屋结构、楼龄、损坏程度等多种因素,从而制定出该物业所属类别的基准房价。 在两会召开之际,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议案,建议政府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或最高限价。 据介绍,基准房价和成本价是两个不同概念。广东省房地产协会高级经济师王中之解释,房价成本主要包括地价、建筑费用、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税收、银行利息等,而基准房价则是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标杆,反映的是市场的平均水平。通过基准房价,市民可以了解楼盘所在区域的房价水平,以此作为参考来判断某一个楼盘的售价是否处于合理范畴。 房屋成本价公开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房屋成本价能否公开早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早在去年7月,福州市物价局将其辖域内的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予以公布。此举一出,就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据报道,此项工作一时间陷于瘫痪境地,没有了下文。而在江苏、浙江等地,呼声颇高的房价清单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 富力(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强曾在“房价成本是否应该公开”的辩论中表示,房价涉及商业秘密,每一个行业不可能公布自己的成本。“虽说争议很多,但我觉得房价成本还是应该公开”,王中之表示,作为商品购买者的老百姓有权利消费得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的被宰。在西方国家,政府经常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成本价格情况,让公众了解、参与价格的形成,从而使价格趋于合理,公开房价并不会涉及什么商业秘密。 在去年福州市公布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构成法律上保护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主要特点:一是公众无法获得,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二是生产中有诀窍,具有实用性,能为他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披露后会造成损失;三是采取了保密措施,如订立保密协议,采取保密措施。目前房价成本清单并未要求每个开发商出具他们的管理费用、人头费用等细目。而且,随着土地实行招拍挂,税收征管程序的日渐透明,房价成本中的这些部分实质上已经无密可保。 公开房价成本阻力大 公布房价成本清单渐“流产”?其中的阻力是什么?专家认为,各政府部门推广电子政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通过计算机网络,整合各部门信息,要算出房价的成本并不难。南京、浙江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曾对媒体表示,从技术层面看并不存在难操作的说法,难度是在政治层面和利益共同体的影响力。构成房价成本的各项数字,相关职能部门都有,或都能测算出来,甚至物价部门就能独立测算出来。但为了保证权威性,通常物价部门要求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配合并提供资料,相互印证。一般而言,每平方米的建安成本和各种配套费在同一城市所有楼盘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两项根本不需要一个楼盘一个楼盘去算,只有地价不同,操作简单,没有任何难度。其真实原因是阻力太大,谁都不想惹麻烦。 那么此时朱列玉代表提出的议案能否改变“公布房价成本清单渐‘流产’”的命运?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