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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相关规定出台:修车要订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0:03 青年时报

  据新华社 据交通部统计,我国目前的民用汽车保有量约3300万辆,年维修总量达1.2亿辆次。

  为给广大车主提供优质的修车服务,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联合各地的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以及2005年度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共同向全国的汽车维修企业发出倡议,建议汽车维修企业做出九项承诺。其中包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
车维修合同;杜绝假冒;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据悉,为保障车主修车利益,日前交通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规则、标准,主要有《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出台了《汽车维修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为汽车维修行业发展和市场培育提供了基础,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交通部还专门制定发布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质量管理规章,督促企业逐步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与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按规定配备了质量检验人员,使汽车维修质量得到较为可靠的保证。

  如果您在汽车维修、运输等过程中,遭遇了相关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13958065858,和我们共同探讨。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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