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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信息费合理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1:47 今晚报

  消费者定制了短信内容,接受提供商(SP)的短信类服务,自然形成了与SP之间的服务合同,但发生费用却由第三方电信运营商代扣,然后两者再结算,这是用户在正常定制短信服务时的必经程序。而消费者如果遭遇短信陷阱,交费、扣费依然沿袭这套程序。对此,有消费者质疑运营商“代扣”行为的合理性:不管短信服务是否合法,运营商都要执行代扣费的权利,这是否违背了签订入网服务协议时的约定。代扣费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代扣费与代收费本质不同

  一提及代扣费的问题,很多消费者自然会联想到去邮局或银行交水费电费的业务,这种代收费服务的确方便了用户,避免了因欠费而遭遇停电、停水、停气、停机的尴尬,而按月从

银行卡中扣除水电费也是消费者主动与对方约定的一种交费行为,而代收费一方实际上也是在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为其提供一种便利服务。

  相比较而言,短信的代扣费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消费者使用短信等增值服务应该交费,但也应与服务提供方结算。现实生活中,在整个结算费用过程中,基础运营商却扮演着一个“代收费方”的角色,信息费由运营商从预先交纳的电话费中扣除。这一结算过程中,消费者是被动地接受扣费,而非主动交费的行为。但很多消费者往往与上述提到的水电代收费混淆不清。另外,消费者最初与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也普遍缺乏代扣短信等

增值业务费用一项。记者查看了部分运营商的入网协议上的服务协议书和客户须知中,均没有提及代扣短信等增值业务费的问题。

  律师、消协和管理部门的说法

  对于代扣费的问题,作为“家长”的市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代扣费”可能就是滋生短信陷阱最根本的问题所在。不少用户遭遇短信陷阱后,费用被扣除,尤其是对大量的预付费用户来说,不管知情不知情,不管短信服务是否合理合法还是属于短信陷阱,都会被扣费。知情的消费者自然会讨个说法,但对大量不懂行的用户来说,这些钱就等于白白地送给了SP,有了“代扣费”这个不成文的规定,短信陷阱就无异于抢钱行为。因此,运营商应事先在合同里与消费者约定是否可以代扣信息费,如果用户同意,一切信息费必须提前经用户确认后,才应代扣。如果不同意,SP应该提供其他交费渠道。用户对此有着主动的选择权,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代扣费。

  金辰律师事务所的刘润洁律师认为,运营商如果不事先与用户约定代扣费而实施代扣行为,就超越了原服务协议里约定的内容,从法律上就是超越了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产生的短信费不能直接划走。作为电信运营商,这也违背了诚信的原则。消协有关人士也认为,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不认可的前提下被代扣信息费,运营商就超越了服务范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了解,“代收费”在电信行业里产生有着合理的历史背景,但在电信增值业务发展迅猛的几年里却始终没得到实质性的改变,甚至当短信陷阱肆虐时,其不仅没成为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手段,反而对短信陷阱有一定的推动意义,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势必遭受社会质疑。在国家有关部门喊出治理短信陷阱的时候,这一收费形式的改革能否提到桌面上来,对于消费者来说,已不再是个收费形式变革的小问题,而是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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