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拳打击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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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1:1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22部委联手反贿赂 中国政府打击商业贿赂战斗的号角已然吹响。不到10天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度就治理商业贿赂作出部署。 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
22部委联手反“贿” 据中央纪委人士透露,2005年8月16日和11月25日中纪委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就商业贿赂以及相应的行业自查问题邀请有关部委的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研究。此间,其还牵头在9月成立了由18个部门组成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与此同时,相关的调研也随之展开。 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此前的调研结果,中央正式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同时将负责单位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22个。一个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内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随之成立。其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一个矛盾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张忠宇副处长介绍,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也显示,自2002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数量变化不大。 然而另外一些数字却正揭示着商业贿赂给经济造成的巨大危害。来自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调查结果“触目惊心”:几乎每个行业都存在,其中尤以医疗卫生、基建、电信、金融等部门为重。而比较研究表明,商业贿赂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有难以承受的社会后果发生,商业贿赂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确定六大“重灾区” 在最近中央下发的一份文件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被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高层打击商业贿赂的决心不仅体现在高规格的领导机构,也表现在具体举措的出台。就在2月24日召开的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作为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依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已由中纪委于今年1月底起草完成。并约于一周前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部委以及地方各省市。 《通知》首先对近期的专项治理作出了安排,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并责成其从2006年第一季度开始,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泛、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其中明确了上述六大要重点治理的领域。 反腐新战场 引人注目的是,商业贿赂虽滋生于商业活动中,此次却被纳入了反腐败的体系之中。中央纪委上述人士介绍说,专项治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治理的根本举措还在于,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2月24日的廉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依法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他说,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赵杰分析说,这是反腐败的一个新战场。商业贿赂是大量腐败行为的一个现实载体,将反商业贿赂纳入到反腐败的框架当中,可以使反腐败措施更有针对性和更为有效。(谢晓冬) (含辛/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