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也是“快速消费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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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9:08 解放日报 | |||||||||
“超女”李宇春最新专辑引来爆炒,原因是仅仅包含2首歌的这一专辑要卖48元,其中一首《冬天快乐》网上下载听听只需2元,而目前华语音乐市场一张CD也不过十几元二十几元。 之前李宇春所属唱片公司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老总曾表示,做单曲碟“太亏了,一首歌要花12元钱,整个专辑才18元钱,我不愿意让你们买这个东西”,但一转身
笔者以为,或许专辑售价是贵了点,但唱片公司的做法无可厚非,因为“超女”作为当红偶像,某种程度上说来,也是一种“快速消费品”。在消费者购买欲望最为强烈的时候推出产品,正是对此类消费品最为适用的营销法则。 对于售价过高的质疑,唱片公司这样回应,“其实48元是指限量版的84310张,会随碟赠送一些礼品(包括VCD、贺卡、水晶相框等),我们会在稍后时间推出普通版。”在商言商,这样的“包装”本也是一种生产力,对于快速消费品来说,“包装”有时比“内容”更为重要。 而且,对于偶像类快速消费品来说,崇拜者并非是为买而买。举个例子,“超女”专辑《终极PK》推出过两个版本,一个是售价30元的普通版,一个是附加有偶像玩偶的特别版,售价40元。显然,玩偶才是此次销售中附加值最高的产品。李宇春新春辑,单单“限量”两字,就抓住了快速消费品需要重复购买的特性,独一无二的唱片编号很容易使铁杆歌迷趋之若鹜。如今,“买椟还珠”的新新人类大有人在,抓住了他们的心理就圈住了他们口袋里的钱,这和饮料、化妆品这些快速消费品推出新包装、收集版异曲同工。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高售价也是市场细分的结果,在货品富足、渠道开放的市场里,买与卖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对于商家来说,要把利润最大化,自然会想方设法进行多层次开发,使各个消费档次的人都有适合自己消费偶像的方式———可以选择花2元钱下载歌曲,也可以选择花48元购买专辑。 陆绮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