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里最缺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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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 |||||||||
——访中国农学会副会长、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副主任委员李里特 ■本报记者李成刚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和具体要求——农业现代化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
事实上,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报道与讨论,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之前已经成为各媒体关注的热点。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国经济时报就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形式、意义等进行了大量的农村实地调查采访,并采访了许多相关领域的国内专家学者。在采访中,有一个问题也许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新农村建设中,或者说正在建设的这些“新”的农村里,最缺乏的是什么?就这一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学会副会长、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副主任委员,原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李里特教授。 新农村最缺“新”农民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农民才算是社会主义“新”农民? 李里特:新农村需要农民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成为农业产业的主人。也就是说,有了社会主义新农民,才谈得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民的本质在于其社会地位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尊重,其创新创业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不再是常常需要慰问,让人看起来心酸的“父老乡亲”。而这样的新农民是指,他要成为经营者、创业者,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 中国经济时报:但现实的问题是,虽然改革开放给农业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使农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农产品丰足时代,然而,农民相对贫困、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农业缺乏活力等“三农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农业严峻的形势,难以使人乐观。 李里特:的确如此。事实上,对农业的现代化,最初人们认为实现现代化就是实现机械化。50多年前,国家也把实现机械化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从部署、建设大型农业机械生产基地,到跨越式推进农业集体化,走过了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奋斗历程。可是,农业不仅没有实现机械化、现代化,连解决吃饭问题都变得十分困难。 而我国农业目前面临的形势是:人均土地资源缺乏,劳动力资源基本不变,生产增加只能靠生产资料投入,势必会增加农产品成本。要降低成本必须扩大经营规模,即:推进集约化生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代化农业技术手段发挥作用,提高效率,保证产品的品质。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过去几十年几乎都是高度计划经济管理,尤其是食物生产。过去生产的目标主要是满足人口的食物基本需求。当生产能力超过需求时,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农产品的生产应该以经营为主导,否则农业就会失去活力。从经营角度分析我国食物供需形势,总体讲自1994年以来始终没有摆脱供大于求的局面。过剩的生产给农民造成很大的负担。要调整农业结构,控制生产数量是目前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引导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变为经营者,推进农业向组织化发展,才能使农业实现现代化转变。 中国经济时报:如您所说,中国的农民要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农民,还缺乏足够的经营能力,农民还没有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那么,现实里中国广大的农民群体在这一方面还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层面上? 李里特:我国农民经营意识淡薄,市场营销知识缺乏,虽然有着世界少有的优秀农业生产传统和技能,但总不能摆脱贫困的困扰。近年,从种粮热到种菜热,从种果热到种花热,从蟹、鳖、虾、鳝到鹌鹑、驼蛋,农民们以自己辛勤的汗水和优秀的技能,使每一种市场需要的农产品迅速饱和,然而致富的路却越走越艰难,究其原因正是忽视了经营意识的培养和发挥。 此外,长期以来对农民只重视生产技能的培训,缺乏经营、营销、管理知识的教育,是我们对农业教育的一大失误。无论是送科技下乡,还是办农民训练班,甚至培养农业人才,过去都忽视了农民最需要和最基本的知识──经营知识的普及。美国、日本、韩国都把优秀农业经营人才的培养当成加强本国农业或振兴本国农业的最重要战略措施。我国应当尽快从根本上抓好这件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不能仅指望什么“公司加农户”一类似是而非的措施。 经营企业化: 农民经济组织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说“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措施”? 李里特:因为这些所谓“公司”和农民往往不是利益共同体。 新农村与旧农村,或者说新农村与比较贫穷落后的农村的区别在于农民的经营方式、生产方式有本质的区别。 虽然许多学者认识到:农业现代化就是走产业化经营道路。然而,什么是产业化?如何才能实现产业化?这个问题,至今尚未完全解决。虽然有人把农业产业化归纳为“龙头企业加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等说法。然而,这些看法只是现象论,不能普遍指导我国农业的产业化转变。 从本质上讲,产业化农业的三个基本点应该是:经营企业化、生产集约化、产品规格化标准化。18世纪的工业化大革命,使得纺织、机械制造及许多用品的制造,都实现了从手工、到作坊、到产业化的变化。发达国家的农业也随之实现了产业化经营。这些变化的本质无不归结为以上三个基本点。 同时,“龙头企业”的提法也不全面。发达国家一般都有反垄断法,限制某些大的企业过分垄断。“龙头企业”的主人如果不是农民,那么自然希望农产品越廉价越好,农民劳动力越廉价越好,这就是发达国家没有什么“龙头企业”的道理,因为这会伤及到农民的利益。地方政府希望有大的“龙头企业”好多些税收,这可以理解。但应该认识到,如果农业实现了产业化,农民整体富裕起来,税收要大得多,发达国家就是很好的例子。 中国经济时报:也就是说,更好的解决方案应该是让农民自己成为一种“公司”性质的经济组织? 李里特:是的。经营企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农民之所以解决了增产问题,却迟迟不能增收,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农民普遍缺乏经营者意识和市场营销素质。 农民无论从他的社会存在,还是经济地位来看都应该首先是一个经营者,其次才是生产者。农民一般不被雇佣,不领工资,且拥有自己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像企业一样,经营的好坏是产业发展的最关键要素,这一点在农业生产能力进入供过于求的时代尤显重要。发达国家的农民历来把经营能力视作合格农民最重要最基本的素质。许多发达国家家庭农场本身就是企业,家庭成员按企业组织分工,按企业制度管理,按企业运营分配。农场之间、农场与社会之间也按照企业形式协作和联系。也只有企业化经营管理,才能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活动积极有序地融入现代社会的生产、市场、金融、流通、信息、社会福利等活动中去。只有这样,农民才会摆脱旧生产方式下愚昧、落后、宗族、迷信、孤立、分散的羁绊。 中国经济时报:但从现实来看,农民成为一个优秀的经营者,不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现行的生产生活习惯、管理方式、信息渠道等硬件都会对他们的转变产生巨大的制约,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李里特:在这一问题上,政府可以大有所为。我们早已提出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的作用就是要搭建一个平台,变简单的管理为深层次的服务。例如,对农民实行以经营为重点的培训教育,使农民真正成为合格的经营者。帮助农户建立自己的公司,指导农民以公司的方式经营农业,各农户(子公司)再按现代企业方式,以村镇为单位组织成大的股份公司(母公司),这些公司进一步再结成地方和区域性总的股份公司,农民都是股东,董事长也由农民(股东大会)选出,也就是类似日本、韩国的农民协会组织。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决不能让广大农民长期处于古代的、没有现代经营支撑的生产方式。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少,只有农户以企业的方式组织起来,农民是这个企业的主人,才能实现集约化生产,农业才会成为现代化产业。 新农村建设应重视农业多功能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现在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是不是正是因为考虑到了现在农村和农民的这一现实情况。您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何在? 李里特: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业多功能(Multifuctionalityof Agriculture)问题的研究。我们在忧虑“三农”问题的同时,应当看到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我国的农业更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多方面社会功能。在拥有全世界最古老、最庞大农业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它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新农村的实质就是全面发挥好农业多功能的社会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理解您所说的“农业多功能”? 李里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是建设新的村舍,像过去理解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也不是新修马路,环境绿化,搞出各村的“标志建筑”、“示范工程”。它应该是彻底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系统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其实质在于彻底解放农村生产力,全面发挥农业的多功能使命。 我们长期以来,把农村仅看成是城市的“米袋子”、“菜篮子”。一旦米多了,菜足了,对农村就关注不够,甚至看成负担。 实际上农业、农村的功能绝不只是“米袋子”、“菜篮子”,按照学者们的研究,农业的多功能包括:提供国民的食物和其它工业原料保障;维持社会稳定;为城市和工业提供大量劳力;净化空气、改善生态、涵养水资源、调节洪水、实现生态良性循环;保持自然景观,提供观光休闲场地;保持传统文化;提供产业和工业品消费市场等。特别是维持社会稳定、改善生态和保持传统文化这些功能,它是我们实现和保证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