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故意误机 损失更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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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2:1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帅斌彬实习生 陈晓晨 本报讯 今年春节黄金周7天,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接到投诉116件,理赔金额达10万元。记者昨日从省旅游质监所了解到,随着维权意识的提高,也出现了一些过度维权的情况。
1月29日,因沈阳下大雪关闭机场,原定11:10起飞的航班改为次日凌晨3点起飞,因不满变更,26名游客拒绝登机,误掉了该次航班,随后以旅行社延误变更日程为由,向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经省旅游质监所介入协调,旅行社与客人协商,最后重购机票,游客出1000元,旅行社补贴460元,转乘第二天的飞机。 省旅游质监所有关人士指出,发生航班延误等违约事件,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应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同时旅游者也应理性维权,配合旅行社的补救措施;如果采取强行滞留、拒绝登机等方式,胁迫旅游企业答应其不合理要求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在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的时候,守约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航班一误再误,游客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