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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明确要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0: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锋)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省国资委明确提出,要坚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同时对西部产权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蒋跃在传达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国资委按照96号文、3号令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政
策,加强监督检查,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更加规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动了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在2006年要严格进场交易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要健全完善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同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六部委通知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地)、县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

  陕西省国资委主任邱世杰在安排部署省国资系统2006年各项任务时,对省国有企业进场交易和产权市场的发展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要求要规范产权转让程序,坚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强化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要充分发挥西部产权交易所在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科技成果转让中的作用,力争交易资产额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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