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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赔偿额提高到4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0:56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27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说,经国务院批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将于2月28日发布,并将于2006年3月28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国内航班赔偿责任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人民币。

  这位负责人说,新《规定》同时还提高了旅客的随身携带物品、托运行李及货主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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