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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煤须拿三十元扶贫 山西乡宁“逼富济贫”引争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7: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一边是暴富之后的煤老板们的疯狂消费,名车豪宅;一边是环境恶化,矿工和村民的艰难度日。山西乡宁县出“奇招”:从煤老板的每吨煤的收益中拿出30元钱,在全县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为寻找接替产业进行试点。

  县里的红头文件要求:凡属乡宁县开办的煤矿生产企业,都必须在本县境内创办或联办一个促进农民增收途径最便捷的非煤企业;兴办一项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社会公益事业;
并确定标准为每卖1吨煤,煤老板应该拿出30元搞“一业一事”。

  乡宁县四大班子这一做法,在临汾市引起很大争议。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还有的理论界人士认为这也是工业反哺农业的一种好形式。也有个别煤老板对此很不理解,背后也有人骂此举是“杀富济贫”,利用政府职权搞摊派,甚至有些法律界的人士说,乡宁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等等。

  有关专家表示:“煤老板致富有个人辛勤劳动和资本投入等原因,但最突出的是资源是国家的即全民的,但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更完善的资源税等,如对环境破坏、污染等均未征税费,因而挖煤利润特别高,煤老板应该补偿社会和人民。”

  乡宁县做法并非偶然,据临汾市的一位副书记介绍说,其实在临汾市的其它几个县也有类似做法。古县从2003年就开始实施煤焦企业“绿化一座山、修好一条路、帮扶一个村”的“三个一工程”;蒲县从2005年开始发动“百家企业办实事”活动;浮山县实施了“矿山税费统征”等等。

  除了临汾市,对这些做法的争议扩大了更大的范围。人们关心的问题集中在:大批的煤炭老板在前两年聚集了大笔资金,这对于山西来说无疑是一笔宝贵财富。如何引导这大批资金,提升山西的产业结构,同时也让煤炭老板除了煤炭以外,还能通过其他途径让财富得以延续增长,这是山西各级政府和煤炭老板共同的课题。(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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