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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穗限小解禁 同时提高环保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内容规定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将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按照规定,各地要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国家将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并且微型车的使用也将随之享受税费和停车收费等方面的
优惠。

  消息公布后立即引起了包括各地市民、交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报记者最新了解到,随着解禁最后期限的即将到来,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相关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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