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新建汽车项目 必须核准才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钟文) 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以及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将实行项目核准制度!记者昨日获悉,省经委日前下发《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实行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包括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等。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发改委审查,其中投资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发改委备案,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由发改委报国务院核准。

  而实行备案管理的汽车投资项目则具体包括:现有汽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

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投资生产
摩托车
及其发动机;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其中,实行备案的项目中,同类产品扩产及异地新建同类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的,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送发改委备案;其余的则由市(州)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报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备案。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