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委员称“茶位费”是国际惯例,是否收取应由市场定
本报特派记者红菱□高宏的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向前几天递交建议酒楼不得向食客强行收取“茶位费”的提案,在参加省“两会”的餐饮业界代表中引起议论,几位接受采访的餐饮业界委员都不赞成这一提案。
孟浩委员在提案中说,在广州,一般上档次和规模的酒楼或饭店都收“茶位费”,即使客人不喝茶不喝水也要交费,这是餐饮业中不成文的“惯例”。许多慕名前来品尝广州美食的中外游客对“茶位费”不能理解。在他们看来,客人进入酒楼,服务员端来茶水应是欢迎客人的一种方式。如果服务员在没有明示并告之须要收费的情况下,却在客人用餐毕埋单时按位收取“茶位费”应属侵犯消费者权益之行为。
支持者:不购物要收“逛店费”吗?
因此,孟浩在提案中建议酒楼在收取“茶位费”时,应遵循“告知—喝茶—付费”和“告知—不喝茶—不付费”的原则。而政府主管部门则应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出台规定,禁止向食客强行收取“茶位费”,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孟浩的这一建议引起广泛关注。佛山东兴塑料制罐总经理罗意自委员认为,取消“茶位费”是合理的,因为目前社会上低收入的人还是很多。也有省政协委员表示,就好像逛商场一样,难道我不购物也要付“逛商场费”吗,因为商场也有租金、空调费等成本啊。因此,收取“茶位费”是不合理的,应当取消。
南海渔村老板:外国餐厅喝茶也收费
来自餐饮业的省政协委员、南海渔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峰则表示:该提议很好,但很难执行。徐峰认为,目前全世界的餐饮业都有收取“茶位费”的惯例。事实上,在外国的餐厅喝茶是要收费的。在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收取“茶位费”,这是合理的,也是合理的商业行为。
至于消费者交纳“茶位费”不是出于自愿的问题,徐峰认为,消费者有选择餐厅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都是在交易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消费者选择餐厅就表示他们对商家的收费可以接受。
徐峰举例说,这与“自带酒水”是否要收费的问题是一样的。即使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但用的杯子是商家的啊。因此如果这也不收费,聪明的商家就会说“欢迎自带酒水但必须自备杯子”。
徐峰认为,商家的餐饮生意是有成本的,如果消费者进来坐坐不喝茶也不收费,那商家的租金、工资、空调、电费等成本找谁算啊?如果这样,那火车站的所有人是否都可以跑到餐厅坐坐“叹”空调?如果“茶位费”都取消后,那广州的餐饮业就更微利了,可能还将有一部分人失业而变成社会问题。
他认为,现在商家中有推出“几千元一道茶”的,也有分文不收茶费的。南海渔村的早茶也是不收钱的。是否收取茶位费应由企业自己决定,生意好的企业可以推出自己的优惠。但不应该动用政府力量来干预。
省政协委员、珠海立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万立也认为,收取“茶位费”是合理的。“因为你不在餐厅消费而在餐厅里面坐肯定不合适”。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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