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副席唐双宁:农信社五级分类吃定心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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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00:25 新京报 | |||||||||
银监会表示五级分类不影响用于置换不良贷款的央行票据兑付 本报讯(记者 张诚)随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的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银监会主席唐双宁在昨日讲话中表示,农信社改革要服从大局,消除对五级分类实行的顾虑,并且解释实行五级分类后将不影响央行专项票据的兑付。
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对于农信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方案》中指出,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原则上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中央提供了两种可选的资金支持方式,其中一种是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不低于准备金存款利率按年付息。 唐双宁表示,目前对于农信社实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少人顾虑很多,担心影响农村信用社形象、影响利润分配。他表示,虽然实行五级分类之后,农信社的不良贷款还会增加,但这些信贷风险是几十年积累的,客观存在的,不揭示、不暴露,就不能提足拨备或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处置,长此下去风险将越积越多,越聚越重。 他表示,虽然实行五级分类后,要求提足拨备,但对于央行用于农信社不良贷款置换的专项票据依然按照四级分类标准作为参照,2006年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后,2007年实行五级分类为主两种数据报送的“双轨运行”,不会对票据兑付产生影响。目前,“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的观点和目标是一致的,都希望农村信用社真实地反映风险、真正地解决风险。”唐双宁同时表示,农信社改革整体上要在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