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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星城获首张“牌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13:1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州地下商用物业也有独立产权

  本报讯动漫星城日前正式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按照商业用地的使用标准获得4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是广州2005年9月1日确定“将经营性的地下空间纳入到有偿使用的范围”以来,通过此种方式取得产权证的第一家纯地下商用物业。业内认为,地下商用物业取得独立产权,对广州同类物业的开发将起示范作用。

  出让年限共计40年

  动漫星城位于中山五路人民公园南广场的地下空间,总投资6亿元,于2003年10月正式动工建设,商业城共分为地下三层,总商业面积近3万平方米,设有200个车位,其中负一、二层分别与地铁一、二号线连通,有近10个地面出入口,建成后将是广州市最大的地下商业城。

  根据规划,动漫星城负三层为游戏互动、群众活动交流区,负二层为动漫网游产业的附属产品、授权产品展示销售区,负一层为动漫网游产业龙头企业(尤其是日本、韩国、欧洲、美国、香港等地的企业、公司)的产品展示销售区,并配套有特色

美食、餐饮、食品店。

  阳光家缘的资料显示,动漫星城广场项目的国土证号为穗国用(2005)第356号,土地使用者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土地出让年限自2006年1月25日至2046年1月24日,共40年,同一般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该项目占地面积161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36平方米。

  出让行为符合相关法规

  去年开始,广州市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已经不再限于“地面”。相关文件规定,2005年9月1日起,广州市所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下商业空间还可依法进行转让、出租等经营行为。

  天河区法院房产庭副庭长丁坚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纯地下物业这一说法不是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但单独出让地下建筑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做法,并没有违反物权法的基本精神,这种使用权在法律属性上也没有变化。由于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纯地下物业,因此,“动漫星城”的出现必将引起法律界在理论上的进一步探讨。

  “单独出让地下建筑的土地使用权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建设地下物业从技术上、成本上都比地上物业要大得多。商家一般是看中了周围已经形成了一些地域商圈,具有发展优势,才会投资建设。”

  对同类物业有示范作用

  据了解,在土地供给严重不足的大环境下,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各大城市延伸发展的一个方向。但地下空间的产权归属一直是久而未决的问题。所以很多地下物业都是无法取得产权,只能附属于地面上的物业,更无法进行销售和转让,对投资者的投资意欲影响甚大。今后,如地下商用物业都能理顺产权关系,投资收益也就可以确定,对该类物业的投资与增值将起正面的作用。

  (记者朱大尉整理报道)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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