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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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9:58 经济参考报 | |||||||||
23日,300多家知名在华中资、外资企业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了《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倡议书》,他们承诺并倡议全国企业采取积极行动,自觉抵制盗版软件的使用。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联合会也向全行业发出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呼吁全国所有企业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商标、产品标识、外观设计,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
“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这样写道。 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表示,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各国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对知识产权占有的竞争,对高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正日益成为各国处理国际经济、科技、贸易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然而,在目前中国的某些局部地区和领域,一些单位和企业仍以经济发展为由,故意放纵侵权盗版行为,导致知识产权官司频繁发生,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有关专家认为,盗版侵权行为不仅是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不道德行为,而且这种短视行为不利于全社会、全行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集体氛围,将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事业构成极大破坏。 在国家增强自主创新战略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表示,“企业既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同时也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企业也应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有责任感的大型中国企业走在了保护知识产权事业的前列。据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预计,2006年仅联想中国部分向微软采购操作系统的金额就将达12亿元人民币。同时,联想全球对微软的采购额更将高达约1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