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元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律师认为索赔法律依据不足
本报讯(记者赵侠)前日,科大创新(600551)诉中信银行及公司原总裁陆晓明侵权案在合肥市开庭。陆晓明并未出庭,法院当日也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陆晓明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其中包括一封
信和两份会议纪要。陆晓明自称,在信里曾向公司领导汇报过担保的事情,两份会议纪要就是证据。
科大创新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陆晓明是2003年年底离职的,当时“2000万元存款全部被划扣”一事还未暴露。此前,陆晓明在未经董事会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伪造董事长签字,擅自用公司在银行的2000万元存款为广东中粤公司提供担保,后因中粤公司不能还款,银行将2000万元全部划扣。公司认为,银行没有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划扣2000万元的行为也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要求银行返还划扣的存款2000万元,陆晓明应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认为,科大创新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健全使得陆晓明有机可乘。
同时,科大创新也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再次,科大创新通过担保获取收益属于违法所得,我国法律禁止公司之间进行有偿拆借资金活动,这是具有金融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才能从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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