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杂谈:私有化不符合谁的利益?台湾公营事业所有权转移的启示之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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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台湾经济学家张晋芬的研究表明,台湾的私有化符合执政党的利益,也符合在野党的利益,更符合资本家的利益,但是不符合这些国营单位的员工的利益。 台湾公营事业曾经雇用的员工有27万人之多,几乎占台湾2000万人口的1.3%。由于劳动条件相对于私营企业的员工比较优厚,因此,公营事业单位中的蓝领阶层素有“贵族劳工”之称。这样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公营事业的劳工缺乏自己是工人阶级的阶级认同感,
既然私有化的目的在于提高公营事业的低效率,那么造成这种低效率的罪魁祸首又是谁呢? 毫无疑问,只会是“冗员过多”。 因此,一旦私有化被赋予了代表进步,代表先进生产力,那么公营事业单位的员工的反弹就被描绘成了不愿放弃既得利益,甚至成为影响私有化进展的主要因素。 事实上,根据台湾的私有化“移转条例”规定,因私有化而离职的员工,将可以比不适用此条例者多领七个月的离职金,由此,也被认为是从私有化中获取的庞大利益。这一点和大陆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支付身份转换的补偿金有相似之处。不过,国资委的规定更为详细,如果国有企业改制以后依然是国有控股的,而员工又继续履行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就不支付;如果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台湾公营事业的工会在私有化的过程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在台湾工会法的限制下,公营事业是政府部门少数员工可以成立工会的地方,大部分的公营事业也的确成立了产业工会,只是用专家的话讲,台湾工会的作用是有限的。“在解除戒严之前,多数工会在国民党各级事业党部的控制下,除了用以钳制劳工运动的发生外,另一种重要的动机则是在选举时,透过工会的运作协助稳固国民党的票源”。这样定位的产业工会,在私有化初期,并没有形成集体意识,更缺乏集体行动。私有化时间点的分散也阻碍了这些工会的集体抗争的凝聚,从而形成了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这种情况和法国铁路工人因为法国国营铁路公司私有化而罢工形成鲜明对照。 发生在2005年11月21日的法国铁路工人的罢工持续了24小时,有15万左右的工人参加,不仅国内的线路受到影响,国际线路也受到波及,造成的损失达到2000万欧元。参加罢工的工人大多来自法国国营铁路公司,罢工由四个铁路工人工会共同发起,在2005年发生的6次法国国营铁路罢工中,有5次均由法国总工会组织。2005年早些时候,法国政府同意在2006年之前,向欧洲其他国家的竞争者开放铁路市场,作为交换,法国国营铁路的亏损业务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15亿欧元紧急援助,工会认为,此举将开启私有化的大门。工会罢工的后果,就是法国政府的断然否认,法国交通部长多米尼克·佩尔邦在一封公开信中说,可以保证“白纸黑字”没有私有化计划。 法国工人为什么反对私有化?因为私有化和裁员、减薪是画等号的。法国如此,英国如此,台湾地区也如此。 在台湾私有化的过程中,惟一一例工会发挥价值的是中钢工会和事业单位顺利签订的团体协约。这个协约保障了员工在事业私有化之后的工作权和薪资水平。中钢的工人数量达到9000人,劳动场所相对集中,都是客观的原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尽管私有化了,但是经济部依然是第一大股东,换句话讲,中钢改制之后是国有控股。工会的力量在中钢第六次国有股减持时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由于工会的大规模抗争,力阻威享集团再用特定承销的方式出售官股,暂时摆脱了威享集团大量入股的局面。 中钢是个特例,特就特在国有控股,而中外实践均证明,在国有企业中工会发挥的空间都比较大,而在私有化之后,工会的行动和劳资谈判力量明显的萎缩,这种情况在英国大量出现,台湾也是如此。中钢产业工会在私有化之前,曾相当地活跃,但是在并入威享集团之后,由于担心工作不保,工会干部对工会活动就不太热衷。 但是,中外之不同,在于尽管英国国有企业的工会在私有化之后也受到了冲击,就整体而言,英国工会还是民间社会力量最重要的环节,英国的工会及劳工权益依然受到相当的保障。而台湾则不同,既没传统也没有制度的保证,在私有化之前,国有事业单位的薪给和报酬,以及遵守劳基法加班付薪和请假的相关规定都是私人企业的标竿。在民间工会抗争能力薄弱,法制保护不足的情况下,公营事业的私有化恶化的就是整个状况。整体工会式微,那么取而代之的只能是零星的野猫式的罢工。 (24B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