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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主靠农信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刘明康强调银行业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刘明康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一定要抓
住机遇,乘势而上。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和改革工作。当前要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科学管理机制的建设,大力抓好业务创新和发展。特别要在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用新思路、新机制和新做法搞好、搞活小企业的融资工作。“抓两头,带中间”,要在更好地满足农户的基本农牧业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产业化、产业集群形成的支持力度,增加助学和消费信贷的投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大力发展结算、信用卡以及理财服务等以手续费为重点的中间业务。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也是支持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重要路径。

  刘明康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加强金融监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原则是,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用5-10年时间,逐步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机构。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要按照

银监会的统一要求,真正转到“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风险监管理念上来,真正转到“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要求上来。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掌握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整体状况,掌握主要风险源的情况,掌握风险的地区分布特点,为制定监管规划、明确监管措施打好基础。必须充分借鉴银行业的科学监管标准,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差别监管,梯次推进,逐步达标。

  刘明康指出,在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和有关政策性金融业务可试行委托农村信用社代理。商业银行也要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紧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进行合理布局,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领域的农村商业企业,扩大对农村私营业主、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完善邮储资金有偿回流农村的机制,开展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社区各类贷款业务试点。(24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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