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增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10:5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最近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批准了全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与“十五”相比,“十一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有所增加。

  具体是:人工林采伐限额增加,天然林采伐限额减少,商品材采伐限额增加,非商品材采伐限额减少。据记者了解,“十一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增加,主要是考虑了近年
来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采伐量有大幅度增加,如扣除工业原料林采伐量,则同比减少。按国务院规定,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天然林采伐限额在“十一五”期间将减少,中央财政予以补偿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采伐限额减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