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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联合会等向全国企业发保护知识产权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10: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3日电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今天在京召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宣读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共同提出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全文如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进程加快,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已
成为凝聚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成为展示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都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强调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全民性的

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是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为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借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召开之际,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向全国企业和企业家发出倡议:

  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

  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影响力。为此,我们必须加快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学习别人的同时立足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

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四、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

  五、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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