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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保药品亦可报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8:54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婷】可能有市民正在为自己使用的药品不在保险报销范围之内而苦恼。据悉,本市一家保险公司即将推出的一款终身医疗保险产品就突破了这个限制。

  据了解,现有的许多健康医疗类保险只停留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大量被排除在社保药品目录之外的新药、急救药、高效药往往价格不菲,却需要患者自掏腰包,无法从商业医疗保险获得补偿。太平人寿将在下月推出的“高诊无忧”终身医疗保障计划就突破了
这一限制,只要不超过赔偿限额,投保市民 60岁后使用的医院开具的非社保药品,包括一些新药、急救药、高效药都可报销。

  根据该保障计划,投保市民在 60岁之后发生意外或疾病,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住院津贴及重症监护津贴,还可以报销普通门急诊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且不受社保报销范围限制。 75岁之后,每年的报销还取消了年度限额。投保市民在 60岁之前如果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可以按实际住院天数享受相应的住院津贴以及重症监护津贴。

  在交费期内,投保市民若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 25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即可免交该计划剩余各期保险费,而所享受的保障利益不变。在保障期内,投保市民若进行合同约定的 15种重大手术中的任何一种,还可以获得重大手术津贴。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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