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前沿:我国将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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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7:2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日前在“2006年跨国企业峰会”上透露,中国政府正在制定适合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商务部将把推进“公司的社会责任”作为2006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除此之外,国资委也把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今年的五项工作重点之一。“公司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近年来对公司进行评价的一个新指标,同时也是本届跨国企业峰会的主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调整全球战略和管理架构的同时,也强调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保持可持续发展。跨国公司把股东的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
易小准在会上指出,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企业往往只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为了获取利润,常常牺牲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虽然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平衡以及环境恶化等严重后果,这种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他说,全球范围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潮流,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强调公司社会责任与我们正在推进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透露,为了使更多的央企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增强企业的“软竞争力”,目前国资委已经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纳入了对央企领导进行业绩考核的体系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