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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资房•个案篇:金满家园面临灭顶之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7: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背景提示:

  2月9日,广州白云区的金满家园等楼盘建筑的外墙上,挂满了写有“商品房变集资房”字样的蓝色条幅,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满告诉记者,那些是以前业主集会闹事的时候留下的。除了抗议、贴大字报、上访之外,不少业主拒交水电费、管理费,有的业主还停止了银行的按揭。现在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被迫停止,目前不但没有任何的收入,
而且每月还要为拒交水电费的业主们垫付十几万的费用,公司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窘境。而这一切正缘于广州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发布的撤消函。

  ————矛盾————

  业主直呼上当

  拿着广州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发布的几份撤消函,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满感到有些不知所措。2005年7月以来,广州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分别几次发函撤消了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楼盘金满家园的《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房规划审查意见书》。陈金满说:“我简直不敢相信,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陈金满对记者说,撤消规划的行政许可的消息在业主之间传开之后,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业主们认为受到了欺骗,都与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立起来。

  一位金满家园的业主对记者说,我们上当了。“我们住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工薪阶层,收入不高。好容易攒钱买了套房子,到头来发现是集资房,还是违法建筑,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位业主还说,最早买房时,开发商对他们说这个房子绝对是商品房。

  对于这一点,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解释则是,金满家园在销售的时候,已经通过补办各种手续,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证,按照48号文规定,业主在持有房产证明5年以后,就可以进入二级市场交易了,所以他们对外宣称过楼盘是商品房。

  投资商喊冤

  广州市白云区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的一家民营企业,在金沙洲先后投资开发了金满苑、金满家园等楼盘。这些楼盘早先都属于农村集资房,根据1997年广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48号文件,通过补办相关手续,都领取(集)字号商品房预售证。其中金满家园占地45500平方米,住宅和商业总套数约620套,目前已经卖出入住了550套。

  据了解,金满家园投资商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00年开始,已经按照48号文规申请补办了各项证书手续,并向有关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等各种费用,于2004年11月10日取得了《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然而,从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下发的撤消决定文件上,记者看到,撤消的理由都是“采取提供虚假的建设时间和虚假的测量图纸等欺骗手段,骗取市规划局按《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的政策予以许可。”

  据了解,规划局认定公司采取虚假、欺骗手段获得规划局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广州市规划部门1998年在金沙洲上空拍摄的航拍图。金满家园楼盘是以1995为开工时间向有关部门申报,依照48号文件补办相关手续的。而与往年在金沙洲上空拍摄的航拍图相对比则可以明显看出,金满家园在1998年以前根本没有开始动工。

  据1997年广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4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1996年12月之前所建的农村集资房,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补齐集资房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统筹资金等费用后,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对于1996年12月以后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资房行为,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

  陈金满告诉记者,金满家园楼盘申报的动工时间为1995年,但实际动工时间是1998年上半年,确实是在48号文件规定申报期限之外。但金满家园动工前已向当时的石井镇、白云区两级政府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并可以按照第48号文规定向规划部门申办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后才投入资金动工兴建的,根本谈不上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而市、区规划部门也曾经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无论是当时的镇、区两级政府还是规划部门,都是清楚实际情况的。“如果当初政府不同意按照48号文进行补办手续或者规划部门审批时不予批准,我们绝对没有胆量擅自开工建设金满家园。而且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又不是随意可以隐瞒住的。”陈金满对记者说

  陈金满还对记者说,当年按照以1995年为动工时间申报的原因是为了套用48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办手续,采用这种方法补办手续赶乘48号文末班车的楼盘其实并不只金满家园一家。事实上,采用“变通”的手法补充办手续,是得到当时当地政府的支持,甚至是由当地政府出面出具公文申请补办手续的,这种手法在同时期报建的一批集资房中,是比较普遍的。

  ————怪象————

  相关部门

  回避到底事情是不是如同陈金满所说,将动工时间提前报建是在当时镇、区政府以及规划部门知情并且默认的前提下进行的?将动工时间提前以便套用48号文是否是当时集资房报建的普遍情况?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前往有关部门寻找当事人进行求证。

  2006年2月13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石井街道办事处(当时的石井镇一分为二,一部分划到现在的金沙街道办事处,一部分划到石井街道办事处),希望与城管科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了解情况。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告知记者城管科的负责人不在,让记者留下名片以便联系,但截至发稿时为止,石井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都没有任何人主动与记者联系。

  2006年2月13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了解当年金满家园审批和后来被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过程。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不便接受采访,要求记者先经过区委宣传部安排。记者来到广州市白云区区宣传部,宣传部门越科长对记者表示,目前集资房属于敏感话题,金满家园的个案也很特殊。自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金满家园涉及非法集资房后,白云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很重视。现在相关情况已经上报给市政府部门,并专门成立工作组展开行动。现阶段工作组还在进行调查和取证中,相关处理结果还不得而知。

  2006年2月15日晚上7:22分,记者拨通了石井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苏科长的电话,苏科长先是以下班了为理由要求改天接受采访,后来又说自己喝了酒无法接受采访,于是记者与他约定次日下午2:30联系。2006年2月16日下午2:30,记者准时拨打苏科的手机,电话拨通后一直没有人接听。

  2006年2月15日晚上8:12分,记者拨打了原白云区主管城建的常务副区长张伟成的手机希望了解当时情况,张伟成没有回答记者的问题,一直让记者找区规划局了解情况,记者追问时电话突然中断。记者接着再拨打张伟成手机时,电话已经关机了。

  ————影响————

  业主权益无法保障

  金满家园楼盘的《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房规划审查意见书》被撤销对业主会有什么影响,楼盘会不会作为违章建筑被拆除?为此,记者拨打了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潘安的手机,潘安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记者,而是让记者阅读《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记者从一份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道办事处与石井街道办事处联合打给区委、区政府的“关于原石井镇沙凤村‘金满家园’的情况报告”中看到了如下内容:“由于该集资房补办项目由2001年3月销售至今天,已售出房屋约600套,且业主已全部入住及已取得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如广州市规划局撤消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有可能导致国土房管部门也会作出撤消已发给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已购房的600多业主一旦知道其购买的房屋不合法,可能会与发展商发生激烈冲突,甚至会演变成群体上访、群体闹事等严重突发事件,并且有可能波及到其他集资房,无疑会造成我辖区内地区的社会治安形势更为严峻,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同时亦会对我街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恶性影响。”

  处罚法规谁说了算?

  除了被撤消《集资房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陈金满告诉记者,规划部门还将依据相关条例对金满家园(开发商)做出经济处罚。

  金满家园法律顾问徐永泉告诉记者,目前与金满家园经济处罚相关联的地方性法规有两部,即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两部法规中关于处罚的相关条款互相冲突,处罚金额相差悬殊。依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36条,按违法建设土建工程造价5%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约为人民币250万元;《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54条以当时、当地、相当等级商品房价格50%以上80%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至少也有人民币6000万元。

  陈金满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来处罚,几百万的罚款数目虽大但公司尚能勉强承受。但如果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的话,对于公司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公司绝对无力承担,只能是宣告破产。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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