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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月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7:3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21日从建设部获悉,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原《办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草的,目前已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要求。新的《办法》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严格了城市规划编制、调整程序,提高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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