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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解释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3:3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郭永刚)“应正确认识金融机构的存差。”央行货币政策有关人士今天说,存差并不等于银行资金闲置,存差与金融机构流动性之间也不存在必然联系,通过多发放贷款和引导居民增加消费的方式并不会减少存差。

  简单地说,存差就是指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大于各项贷款。央行今天发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1995年,我国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存差,并且逐步扩
大。2005年末,金融机构存差达到9.2万亿元,占存款余额的32%。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均出现存差。

  有人认为,存差是储蓄增长相对过快、信贷增长相对过缓的表现;也有人提出,存差是资金闲置和使用效率降低的反映;一些地方甚至还将存差相互比较,将其视为衡量金融对地区经济支持力度的标志。

  “但事实上,这些认识并未准确、全面地揭示存差产生的真实原因。”央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有关人士说,一国包括存款和现金在内的所有货币,都是由中央银行和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购买债券等方式创造出来并被企业、个人所持有的。从银行体系来看,是先有贷款等资产、后有存款等负债,而不是相反。发放贷款的过程也就是创造存款的过程。

  1995年之前,我国金融机构一直呈现“贷差”(贷款大于存款),主要是因为银行体系资产结构单一。当时银行体系基本只有贷款这一种资金运用方式,贷款创造出的货币主要由存款与现金发行构成,因此出现“贷差”。流通中现金越多,贷差就会越大。

  1995年以后存差不断扩大,主要因为银行持有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总量不断增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与核销力度加大,金融体系外汇资产增长较快,现金需求增长趋缓。

  分析人士说,存差的扩大是银行体系资产多元化的必然反映,符合我国金融发展和市场化的总体进程,并不是资金闲置、使用效率降低和金融对经济支持力度削弱的表现。

  该人士指出,随着我国转入二级银行体制,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化,“存差”概念已失去其存在和作用的条件,因此不宜过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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